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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文化馆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日期:2023-12-26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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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通市文化馆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文化馆-公告栏、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WC2023058

项目名称:南通市文化馆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六(二)商务报价响应评分部分;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合同期内按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月平均分达到90分,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不续签,将重新进行招标。

注:2024年服务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满足条件续签合同,则2025年和2026年的服务期为当年的全年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销售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4)提供供应商2022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9)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所有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所有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单位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1日

地点:南通市文化馆-公告栏、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栏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53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53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文化馆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号

联系方式:0513-85218685

2.主管部门信息

名 称: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13-8509957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18906296209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伟

电话:18906296209

12.26-磋商文件(二次)-南通市文化馆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