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进程,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及《江苏省文明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意义。开展志愿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南通市志愿者工作起步早、起点高,江海志愿者在全国全省享誉多年,但仍存在各地发展水平不够平衡、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服务水平不够高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对于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具体措施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要在“两个健全”、“三个规范”、“四个丰富”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新跨越。
3.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文明委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自身优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机构和力量的配备,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健全志愿者工作职能科室,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创造有利条件。
4.健全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以江海志愿者协会为指导、江海志愿者服务总站为组织协调机构,各级志愿服务站点和服务队伍为主要力量的工作网络,带领全市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加强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加强资源对接,推动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工程,为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信息、项目、场地、交流平台、团队建设等方面支持,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5.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吸纳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社会公众投身志愿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化注册登记,依托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对全市范围内的全体志愿者的身份信息、服务特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6、规范志愿者技能培训。科学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和工作标准,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通过集中辅导、实践训练、座谈交流、志愿“微课堂”等形式,定期向志愿者传授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帮助志愿者不断增强信念,拓宽视野,提高素质,提高志愿者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志愿者培训基地、师资建设,依托社区、高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建成一批志愿服务培训学校,培养一批志愿服务优质讲师。进一步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育,打造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
7、规范志愿者服务记录。逐步实现志愿服务由手工记录向电子化存储的转变。以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中银-江海志愿者联名借记IC卡系统为主体,以团市委开发的志愿者打卡器系统为补充,根据《江海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及星级评定实施办法》,由各级志愿组织负责人对注册江海志愿者进行服务时长等一系列信息的记载存储。根据中央、省要求,配合做好服务记录异地转移和接续工作,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记录不因工作岗位和居住地的变动而失效,把志愿者的积极性真正保护好、发挥好。
8、丰富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围绕关爱老弱残幼、生态文明建设、文化遗存保护、应急救援、科学普及等重点领域,巩固已有工作品牌,细分志愿服务内容,进一步探索、创新和丰富服务内涵、方式,使志愿服务更趋日常化、基层化、专业化、小型化,为志愿者实现自我、奉献社会创造更好的条件。围绕“邻里守望”主题,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精心培育植根群众的活动载体,把志愿服务活动做进城乡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围绕车站、码头、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城市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组织志愿者开展便民利民、文明劝导、公共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提升志愿服务对社会公共文明的贡献度。
9.丰富志愿服务平台载体。在市区已确定首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基地培育与发展工作,各县(市)区,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建立基地,多渠道菜单式发布志愿服务目录和服务岗位,实现志愿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依托各级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一般求助在社区解决,特殊求助由总站调配资源。充分发挥现有社工服务机构的作用,鼓励社工与志愿者骨干成立“社工+义工”合作促进组织,促进社会工作项目与志愿服务项目的双向融合,从而满足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志愿服务牵手计划”,由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精选一批贴近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项目,由各级优秀专业志愿服务团队对项目进行认领,由热心社会公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以冠名形式为项目提供经费扶持,实现“项目、团队、资金”三位一体,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10.丰富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措施。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定期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评定及相关荣誉认定。继续细化落实《江海志愿者礼遇八条》,鼓励各地、各部门以《礼遇八条》为蓝本,创造性地为志愿者提供更多在评先评优、就学、就业、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优惠或优待。鼓励各地为志愿者购买或协调有关部门赠送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回馈要充分体现志愿服务自愿、无偿、利他的特点,不搞等价交换。
11、丰富志愿服务文化内涵。积极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提升江海志愿者的品牌影响力。大力传播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结合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运用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等平台,运用公益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宣传身边典型,培育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以榜样的力量增强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和参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