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若干政策意见助推非遗保护
发布日期: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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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市财政从今年起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
《意见》共计26条,其中明确指出鼓励开发利用非遗和文博资源。对利用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的,启动初期可按银行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总额50%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贴息时长不超过两年;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五年内按其上缴税收地方留存的30%给予奖励。《意见》鼓励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带徒传艺,
每培养一名市级、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或工艺美术大师,分别按
1
万元、
2
万元、
5
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意见》的出台为南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