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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抬判》的开发与作用

发布日期: 2014-12-31 访问次数: 字号: [ ]

     

沿革及分布情况

  旧时,通州的石港、刘桥、五总、骑岸、兴仁、余西等地寺庙众多,庙会频繁,例如“灯会”、“都天会”、“太阳会”、“药王会”、“地藏会”等,几乎每月都有一至二次小祭。在庙会的“巡行出辕”活动中,《抬判》作为不可或缺的表演节目,深受群众喜爱,《抬判》中的钟馗秉公执法,疾恶如仇,在民间一贯是正义的化身。

  民间舞蹈《抬判》作为通州市最具特色的民间舞蹈由来已久,它融舞蹈和杂耍于一炉,是将旧时迎神赛会上菩萨出行时表演的《跳判官》、《钟馗嫁妹》、《童子扑蝶》等舞蹈综合加工提炼而成。据刘桥镇闻桥村民间老艺人胡夕平老先生(19293月生)回忆:“跳判”在该地区流传的历史久远,他是胡氏家族中表演“跳判”的第三代传人,14岁时在其祖父胡玉山亲授下从艺,学成后经常被各地庙会邀请去作现场表演,观众动辄成千上万,常常被围堵得水泄不通。1984年,刘桥区举行民间文艺大会串,上海电视台来通采风,录制了全场节目,胡氏兄弟表演的“跳判”即是其中的一个精彩片断。

内容及艺术特征

  舞蹈《抬判》由6名演员组成:钟馗戴乌纱帽,穿福寿袍,黑面白底靴。四位抬轿杠的“小鬼”戴帽、系棕色腰带,中式红绸裤,扎白色绑腿,圆口黑白条纹鞋。扮蝴蝶的村姑穿对襟上衣,粉红色围裙系红绸腰带,中式绿绸裤,黑布靴手执蝴蝶道具。整个舞蹈表现的是阴司判官钟馗在巡行途中,巧遇“蝴蝶”相戏,钟馗不禁童心大发,便饶有兴趣地在宝座上上下翻腾,与蝴蝶相逗相戏。

  《抬判》的音乐表现形式较为简单,伴奏乐器只有板鼓、大锣、小锣、钹四件。音乐速度根据演员的表演而灵活掌握。打击乐曲调分为住头收点、长锣、七字锣、撕边、长锤、走马等。

  《抬判》中判官表演的“诱蝶”、“引蝶”、“扑蝶”等谐趣而又惊险高难度舞蹈动作,均要求在四小鬼抬的离地面一米五左右的两根滑溜溜的轿杠上完成,整个舞蹈贯穿了腾、越、翻、扑等极为灵活惊险的动作。因此要求扮演钟馗和蝴蝶的演员,既要具有较高的舞蹈演员素质,还要有杂技演员的功底。

重要价值

  (1)历史价值:《抬判》作为植根于生活沃土中的民间舞蹈,经过数百年的传承演变,融合了杂技、舞蹈等表演形式,在长期的创造、传承和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作为溯源于庙会娱人娱神的祭祀节目,其表演形式、风格特色、服装装饰及其内容所折射出的文化内涵涉及到宗教信仰、风土民情、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为研究南通地区的宗教与艺术嬗变提供了依据。

  (2)文化价值:通州独特地理位置使民间舞蹈《抬判》在长期的传承、发展过程中,具备了独有的审美情趣、清新的泥土气息和鲜明的地域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结构,舞蹈塑造了一个顽童般纯洁可爱的钟馗形象,它与人们常见的那个手执青锋、面目狰狞的判官形象全然不同,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想像中的的钟馗的意境美和人性美。

  (3)艺术价值:舞蹈《抬判》融会了杂技、舞蹈等表演形式,保留着许多传统的民俗舞蹈技法,并将舞蹈形式与流传本地的地方戏曲童子戏音乐融为一体,具有重要的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

  (4)学术价值:世界上的一切文化现象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变异性是永恒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抬判》作为通州地区民间歌舞的精品之作,溯源于庙会娱人娱神的祭祀节目。由于民间舞蹈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当地文化土壤,作为通州地区流行的《抬判》,不可避免地对本地区傩戏傩舞的形成和发展有所影响,因此研究《抬判》对探究南通民舞与傩舞的渊源关系具有较大价值。

  (5)实用价值:发掘、抢救、保护《抬判》,对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树立区域形象,打造文化品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精神文化建设均具有积极意义。

濒危状况

  《抬判》主要传承人因年龄关系,有的已经谢世,有的也正逐步退出舞台,新老艺人出现交替中青黄不接的现象。

  因为《抬判》融会了杂技、舞蹈等表演形式,对演员本身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演员在舞蹈的基础上必须有一定的杂技功底,表演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节目的传承难度也就相应加大。

传承和发展《抬判》的路径和对策

  (一)拓宽传承渠道,培养后备人才

  民间舞蹈的发展离不开优秀人才的支撑,为此,我们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抬判》后备人才队伍放在突出位置,首先,要抢救舞蹈《抬判》的民间艺人。着力引导他们带徒授艺、创新题材和开拓市场,使之发扬光大。其次,引入现代化的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扩大专业人才队伍。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思路,将文化馆、文化站、少年宫等社会公益性文化单位,作为《抬判》的培训基地,通过举办民间舞蹈学习班,聘请老艺人传授舞蹈《抬判》中的基本技能,既满足《抬判》的演出需要,又有利《抬判》的进一步发展,让《抬判》这一民间舞蹈在普及的基础上深深扎根、薪火相传。

  (二)创新发展,给《抬判》以新的生命

  民间舞蹈是社会生产、生活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生活变化,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使得一些历史悠久的民间艺术正经受着严峻的考验。舞蹈《抬判》原本只是在庙会期间表演的一种神灵祭祀及出巡仪式,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原有的自娱性又不能满足人们今天的审美情趣,传统的民间舞蹈与当代人的审美意识产生了心理距离。原本以宗教迷信为主的庙会逐渐演变成为商品买卖大集市,使得《抬判》民间仪式处于濒临消亡的边缘。近几年来,通州区民间文艺工作者利用“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跨地区民间舞蹈交流观摩活动,博采众长、广泛搜集、整理、学习、研究同一艺术品种的各种不同流派、不同风格、不同特征、不同手段,吸收各家之长,从而使《抬判》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和发展,赋予新的内容,使其绽放新颜,让它在走上民族民间文艺舞台、走进中南海、走出国门的基础上,成了传播通州文化,推介通州经济的一个新的文化载体。

  (三)利用网络加大对《抬判》这一民间舞蹈宣传保护力度。

  作为当今计算机网络应用中最前沿的新技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因特网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络为我区特有的民间舞蹈《抬判》宣传提供了一个展示、交流舞台,从而多了一个让世人走近《抬判》、了解《抬判》、感受《抬判》、体验《抬判》不可多得的重要窗口。通过网络上丰富多彩的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FLASH等媒体手段,在网上生动形象地将《抬判》的产生、发展、制作方法等直接向广大群众展示,让人们不出家门,便可充分了解《抬判》的人物扮相,需要什么道具,如何表演等等。只有这样,我们的民间舞蹈《抬判》才能不断光大,走出国门。

  (四)结合传统庙会,构建《抬判》鲜活的保护平台

  在古老的庙会中,文化往往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近年来,庙会的文化功能渐渐淡出,庙会已成为单一的商品交易会,是城乡商品交流、活跃经济的交易场所。《抬判》作为植根于庙会娱人娱神的祭祀节目,若将该舞重新融入我区庙会活动之中,不仅能为我区庙会增加文化内涵,改变目前我区庙会功能单一的现状,使我区庙会知名度大大提高,而且还会吸引大量群众、各地游客和众多外地客商前来参观庙会并进行物资交流,让从外地赶来的顾客和游客感受原汁原味的通州民间舞蹈,从而更好地能拉动庙会各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同时又能让《抬判》得以保护、继承和发展,两者互动互惠,相得益彰。

民间舞蹈《抬判》的保护和发展是一项持续绵延的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它不仅需要我们有效、合理地开展保护和发展工作,还要依赖于专业管理机构的建立、资金的投入和相关各方的有效协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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