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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魅力无穷 前景灿烂——传统舞蹈《钟馗嬉蝠》的开发与利用

发布日期: 2014-12-31 访问次数: 字号: [ ]

     

  如东县地处长江三角洲北翼,南黄海之滨。这里远古是大陆架的浅海区,成陆于西周,史称“扶海洲”。之后渐有吴越、江淮、荆楚等各地移民迁入。不同区域的民俗民风和文化的交流、融合,使如东的民间文化遗产极为丰富多彩。其中的《钟馗嬉蝠》,是从民间年俗活动、迎神赛会中衍生、传承而来的一种传统舞蹈。

  如东岔河、掘港一带的灯会,时间一般定在正月十三、十五、十八日,也有在农历三月十六日“都天王爷”迎神赛会时举行。这个地区流传着一句俗语:“方家的判官,郑家的象,曹家的彩牌不同样。”“判官”、“象”、“彩牌”是指当地出名的灯彩。“方家的判官”就是指如东岔河方姓族人祖辈相传的民间彩灯《钟馗嬉蝠》。它集灯彩、舞蹈、木偶、杂技于一体,以行街双人舞的表演形式,塑造了一个生动可爱的判官——钟馗的形象,成为这一带灯会中世代相袭的传统保留彩灯。

  据方氏后人回忆,他们的祖上兄弟二人于明末从安徽歙县来岔河经商,距今已近四百年。通过苦心经营,逐渐发迹,成为该地区一个大姓大户人家。当年如东一带的灯会,历来由各行业商贾或各大家族出灯。大家不惜工本,请能工巧匠制作各种灯具,竞相争奇斗艳,趁机显威风,争气势。扎制的灯彩巧设机关,使飞禽走兽,能飞能走;人物能跑能舞。《钟馗嬉蝠》的钟馗灯,造型也就越来越完美,机关越设越复杂,各“部件”越来越精细,操作的人越来越少,由“灯”发展为双人过街舞蹈,成为“灯会”中的一绝。

  每当彩灯队伍行至人家门前,主人必鸣鞭放炮欢迎。《钟馗嬉蝠》也必停下表演一番,谓之“打招”。在锣鼓声中一小鬼手持“蝙蝠灯”开道,并舞一阵,谓之“舞蝠”。接着钟馗在唢呐声中和蝙蝠逗引之下,头顶华盖,手执折扇与蝙蝠嬉戏一场,谓之“戏蝠”。再就是“扑蝠”,固定程序为“三扑”:即跪扑、蹲扑、立扑。最后的高潮为钟馗将蝙蝠捉住,再向观众抛出去,称“降蝠”。每次表演,因表演者技巧、灯彩制作的粗细、场地的条件、时间长短不同,而有所差异。然而“舞蝠”、“戏蝠”、“扑蝠”、“降蝠”的程式大体不变。

  《钟馗嬉蝠》由于称奇的表演形式,突显出它的表演风格。

  从道具造型上看,钟馗高达二米多,脸谱端庄,色彩鲜艳凝重,双目圆睁,威风凛凛。小鬼则身材短小,脸谱滑稽,手中蝙蝠翔飞灵捷。使两者形成了高与矮、大与小的强烈对比。

  从动作上看,钟馗的舞姿粗犷奔放,是人们生活常规形态的夸张,如“举扇”、“扑蝠”,动作笨拙、稚气。使人感到钟馗憨态可掬,从而令人捧腹而笑。而小鬼动作一招一式,快捷灵巧。从形态上造成了两类不同人物动态的鲜明对比。

  从音乐上看,伴奏的音乐为打击乐、吹奏乐。打击乐有套用戏曲“急急风”、“四击头”等,亦有民间艺人自编的以及配合唢呐曲牌即兴演奏的锣鼓点子。吹奏乐主要是表现欢快、热烈情绪的唢呐曲牌“五马”,也有庄重的曲牌“点绛唇”等群众熟悉和喜爱的曲牌。

  《钟馗嬉蝠》之所以为方氏家族代代相传,频频亮相于民间灯会、庙会等迎神赛会和喜庆节日中,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不仅因为它的人形灯彩制作栩栩如生,舞蹈中的人物风趣可爱,最主要的是节目内容的群众化。钟馗貌丑而心美,他扶正祛邪,刚直不阿,是人们心目中正义的化身。同时,蝙蝠由于“蝠”与“福”谐音,人们用“蝠”来隐喻“福”,把它视为吉祥、幸福的象征。舞蹈《钟馗嬉蝠》表达了人们驱邪匡正、消灾降福的美好愿望,故而《钟馗嬉蝠》具有了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

  钟馗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钟馗嬉蝠》又是民间艺术中的传统题材,有人把它绘作中堂,有人把他编成戏曲,有人把他排出舞蹈,有人把他制成彩灯,画面都是五只蝙蝠围绕着一个身材高大、面貌丑陋的神像。钟馗是个鬼头儿,但不叫人害怕,他面目狰狞却又妩媚标致,手执青锋宝剑却又和善可亲。这种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奇特现象,既寄托了人们对吉祥、幸福的向往和追求,更展示出对正义力量的企盼与呼唤。因此,对舞蹈《钟馗嬉蝠》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对研究人文思想有其独特的价值。其次作为民间的一个原生态舞蹈,对研究民间艺术在江海平原上的生成发展以及与其他地区的民间艺术的关联等都是很有意义的。再次就是研究将这个舞蹈进一步挖掘发展完善(包括舞蹈、音乐的编排和道具彩灯制作等),使其既有原生态的原汁原味,又有时代精神的质感。从而推向全国,使其在全国民间舞蹈的百花园中占领一席之地;并抓住机遇走出国门,挤进世界民间舞蹈的行列。使之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博取其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钟馗嬉蝠》为具有浓烈区域特色的“活动人形灯彩”双人舞。如东县文艺工作者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搜集、挖掘民族民间艺术遗产时,发现此“宝”并进行了加工整理搬上舞台,于1983年12月起多次参加南通市民间歌舞调演、江苏省民间舞蹈调演,通过展示与亮相,舞蹈《钟馗嬉蝠》得到专家的肯定与观众的好评。同时该舞蹈被编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江苏卷》。

  继后,如东县文艺工作者在保留原生态的基础上,重新创作这个舞蹈,使其集灯彩、木偶、杂技和舞蹈于一体,通过钟馗与蝙蝠相互嬉戏,表达人们驱邪匡正,消灾降福的美好愿望,将凝重的历史感与鲜明的时代感有机结合,达到返璞归真、针砭时弊的认识、审美、教育、娱乐等综合效果。

  二十年多来,传统舞蹈《钟馗嬉蝠》像一颗璀灿的明珠,熠熠生辉,一路走红。1986年2月随南通民间歌舞艺术团赴上海海军基地新春慰问演出,在上海电视台录相,于元宵节播放。19867月随团晋京演出,轰动京城。19871月在中央电视台元宵节——“农家乐”文艺晚会演出并现场直播。198935月间随省文化厅组织的民间艺术团巡演全省。19925月江苏省第三届电视艺术节,在专题“钟山洱海情”电视文艺晚会上演出,直播全省。19985月再次应中央电视台之邀,赴苏州市参加“苏州园林走向世界”大型文艺晚会,并由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现场直播。20031月参加省反腐倡廉文艺调演。20041月如东县将其列为民间艺术重点保护项目。200512月被列入南通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被列入江苏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传统舞蹈《钟馗嬉蝠》已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其内在的文化底蕴与地方特色的开发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经济层面上开发利用尚未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诸多项目历来都是在开发利用中传承保护,在传承保护中开发利用,传统舞蹈《钟馗嬉蝠》也不例外。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传统舞蹈《钟馗嬉蝠》也必须不断创新,使其具有强劲的生命力。在创新过程中,她的核心和灵魂——区域特色和种源基因只能强化,而不能抹去。我们要紧紧借助南黄海旅游文化的平台,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各种节日活动的场合,采取必要措施,利用各种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更快、全方位地展示、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传统舞蹈《钟馗嬉蝠》开发利用的前景将不可估量——

  首先是进一步做好《钟馗嬉蝠》的基础工作,努力做到“严、细、实”;在恢复庙会的地方和乡村祭典中组织跳起《钟馗嬉蝠》;基于当前传承人老化的情况下,应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培训传承人,使其后继有人。

  其次要邀请全国学术界、艺术界的著名人士进行深入的座谈研讨,挖掘其人文思想和艺术价值,出版专著,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使之形成一个叫得响的文化“品牌”。

  再次,与工商部门联姻,在全县乃至全市的企业产品中,利用《钟馗嬉蝠》这个文化品牌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将其推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以企业来带动文化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还有以如东县的杂技团为依托,组建民间艺术团,将传统舞蹈《钟馗嬉蝠》实施再创作,充分发挥舞蹈中杂技元素的作用,成为杂技中的舞蹈,与如东杂技有机融合,走向全国,推向世界,使这朵艺林奇葩,扎根于中国,光辉于世界。

  最后在南黄海旅游胜地建一座民间艺术苑,将如东的传统舞蹈、传统音乐、民间绘画、传统技艺等等罗列其中,集“影、映、展、演、唱”于一体,做到园中有吃有住有玩,有看有听有体验,来吸引五湖游客,四海宾朋。做到既有自然美好风光的沐浴享受,又有民间珍奇艺术的欣赏熏陶。

我们坚信,传统舞蹈《钟馗嬉蝠》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关怀,有专家学者的深入研讨和再创作,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必将会更加辉煌灿烂,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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